微信公众号
手机移动端

新闻资讯

专业从事建筑业资质、设计资质、监理资质等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建筑类证书报名考试,
具有资质的建筑企业收购、转让、分立重组等服务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资讯 - 常见问题
什么样的专业技术人员才能作为有效的专业人员申报?
发布时间:2021-12-06 18:02:26      点击次数:485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第三十五条第六款规定:在确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为有效专业人员时,除具备有效劳动关系以外,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中的非注册人员学历专业、职称证书的专业范围,应与岗位要求的本专业和称谓一致和相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作为有效专业人员认定:

(1)学历专业与岗位要求的本专业不一致,职称证书专业范围与岗位称谓相符,个人资历和业绩符合资质标准对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的资历和业绩要求的;

(2)学历专业与岗位要求的本专业一致,职称证书专业范围空缺或与岗位称谓不相符,个人资历和业绩符合资质标准对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的资历和业绩要求的;

(3)学历专业为相近专业,职称证书专业范围与岗位称谓相近,个人资历和业绩符合资质标准对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的资历和业绩要求的;

(4)学历专业、职称证书专业范围均与岗位要求的不一致,但取得高等院校一年以上本专业学习结业证书,从事工程设计10年及以上,个人资历和业绩符合资质标准对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的资历和业绩要求的。


上一条:申报工程设计资质时,是否可以由注册执业人员替代非注册人员进行申报?
下一条:施工企业可否直接申请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企业业绩如何认定?

返回列表

推荐新闻